海運業高管為何頻頻落馬
2013-12-06 07:59:57 來源:央視網 編輯:國際船舶網 我有話要說
12月3日,中海集運上海公司副總經理陳復江因經濟問題被批捕。
此前一天,該公司發出公告稱,公司董事長與副董事長雙雙辭職。對此,一投資者如此評論:“兩位高管辭職,公司相關人員又遭批捕,這事是否有蹊蹺?”
海運業高管出事的不只是中海集運。
中國航運業老大中國遠洋運輸集團上月發布公告稱,該公司執行董事徐敏杰正接受相關部門調查。而徐敏杰同時也是中國遠洋控股股東中遠集團的副總經理,集團第五號人物。
常言道:干部是財富。不知這樣的財富流失對于本就處在行業低谷的海運業來說,意味著什么。
“2011年,國內海運企業大概有70%處于虧損狀態,2012年這個數字超過了80%。”中國船東協會副會長張守國直言,由于海運業經營慘淡,多家大型上市企業不得不靠出售集裝箱業務等“變賣家產”方式來維持生計。
風光一時的海運業到底怎么了?
三大壓力之高稅賦
據了解,海運發達國家普遍對本國海運業的發展采取扶持和保護政策。國際遠洋運輸通用的稅制是低稅率的噸稅制,對遠洋船舶(位置 評論 新聞)課稅按照噸位計算而不是依據企業利潤,稅率低于所得稅。國際上很多國家還對在本國注冊的航企實行低稅或免稅政策。
“目前中外航運企業在稅負成本負擔相差較大。”上海航運交易所總裁張頁表示,目前我國海運企業稅費負擔重,尤其是從事國際航運的企業,不但要繳納車船稅、噸稅、進口船舶增值稅等特殊稅負,還要繳納營業稅、所得稅以及大量的規費,我國增值稅、營業稅、船員所得稅的稅率均高于國際平均水平,導致較大程度上制約了我國航運企業在國際航運市場的競爭能力和發展空間,造成我國航企在與國外企業競爭中處于劣勢,致使很多華人企業將經營業務轉移到海外,在中國注冊的航運企業和航運利益不斷流失。
今年8月1日起,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改增”試點在全國范圍內推開。然而,航運企業卻反映稅負不降反增。
國內某大型遠洋運輸企業人士認為,航運企業的稅負增加,主要是由于國際運輸大部分成本費用無法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可抵扣的進項稅額很少。
該人士舉例,遠洋運輸船舶基本上是方便旗船舶,船舶購入時不走進口報關手續,無法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海關專用繳款書。因此此環節增值稅不能進行抵扣。遠洋運輸船舶大部分時間在境外航行,船舶發生的相關成本費用大部分也在境外發生,而境外支出不能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同時由于遠洋船舶發生的費用不需進口報關,因此也無法取得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只有船舶在境內修理或購入燃油、備件、物料時方能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而這只占很少一部分。
此外,隨著航運企業自有船舶的老化淘汰,自有船舶逐步減少,從境外期租一批船舶來補充運力,而期租船舶的租費成本無法取得增值稅專門發票,也不能進行抵扣。
中遠、中海、中外運等企業人士普遍認為,國家應盡快出臺海運企業財稅優惠政策,引導中資船舶在國內登記,在當前形勢下改變折舊年限,減少虧損;由船舶噸稅取代所得稅,并進一步簡少征稅科目,減輕航運企業稅負;進一步減免或降低船舶港務費、港口建設費等規費的收費標準。